為強化碩士生於畢業前能具備應有之專業知識及學術研究能力,故要求碩士生必須符合以下規定才能進行學位考試,包括:出席參與校內外相關學術研討會4場次、研討會口頭發表論文一篇、投稿一篇期刊論文或相關之專利申請。